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相关规定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共有148户企业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
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至2023年5月2日
联系电话:024-81535355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