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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系列政策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4:42:20 发布部门:昆山市人民政府 收藏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推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昆办发字〔2022〕10 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系列政策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昆山市、且在昆山市依法纳税的,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的电子商务企业或者基地(园区)。

  二、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基地示范创建对2022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称号的企业或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规模提升

  对电子商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 1 亿元、当年实现正增长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对电子商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 100 亿元的,按增幅分档额外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发展直播电商

  对企业新建直播间给予不超过综合投入 3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申报事项

  1. 申报方式。2023 年度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系列政策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需根据指南要求,登录“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暨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入首页最右侧“项目申报”—“2023 年项目申报”选择对应项目完成网上申报环节。

  2. 申报流程。进入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区镇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市商务局审核—申报完成。

  3. 审核时限。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市商务局审核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 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5. 材料递送。区镇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完成初审后,于5月19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及区镇主管单位公章,其中审计报告单独成册)送交至昆山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一号窗口(登云路 268 号,联系电话:55186073)

  6.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电商科,联系电话:57364021;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186073。

  四、其他事项

  (一)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自行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政策内容与市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如有重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涉及上级政策变动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资金使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区镇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市财政直接从区镇财政中扣除。

附件下载
附件1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 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系列政策资金申报指南.docx

  昆山市商务局

  2023年4 月27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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