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务局: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1〕693号)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术进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主要在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到2023年底,九个重点用水行业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全覆盖。鼓励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节水型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重点围绕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用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职工节水意识等内容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定额用水,如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进行水平衡测试。
(三)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五)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
(六)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七)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相关行业企业对照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对符合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条件的,企业组织编制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并提交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并于6月30日前将拟推荐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资料(申报书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联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三)审核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组织对申报节水型企业资料开展审核,遴选出市级节水型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将入围市级节水型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联合公告本年度入围市级节水型企业名单。
(四)推荐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在市级节水型企业中选择水管理基础较好、装备技术较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较先进企业推荐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对单位产品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等指标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推荐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对获评“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和“河北省节水标杆企业”给予授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对应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水示范性项目建设的,择优申报河北省节水型企业和河北省节水标杆企业。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水利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工作进展,推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市工信局:方升、高佳梅;电话:3800032/3800020
市水务局:谢琳、胡浩;电话:3069439/3690135
附件:
1.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评分标准
2.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
3.河北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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