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修订版)》(通环办〔2022〕10号),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拟列入名单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3-59002796,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twf12369@126.com。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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