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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8:34:24 发布部门:江苏省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收藏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00至6月15日17:00,逾期不补报。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6月21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具体要求及操作详见附件。

  二、线下审核

  申报人提交资料后,请于2023年5月16日9:00至6月16日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房号:500,电话:0527-84363054)办理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宿迁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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