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省级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全省科技工作,研究部署“十四五”和2021年工作思路举措,决定召开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0日(周三)下午2:30,会期半天。
地点:会议采用视联网视频会议形式,在省科技厅五楼科技会堂设主会场,各市设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部分省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详见附件1),省科技厅领导班子成员、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在杭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详见附件1)。
(二)各市分会场:各市科技局中层以上干部,所辖县(市、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各市科技局负责会议通知和组织工作)。
三、有关事项
1.请在主会场参会的有关省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在杭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各市分会场参会单位(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汇总),于2021年1月19日下班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报到省科技厅办公室,联系人:李德环,电话:0571-87054068;传真:0571-87054677;邮箱:41225575@qq.com。
2.请杭州市科技局、温州市科技局、余姚市科技局、南湖高新区管委会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 请主会场、分会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参会人员必须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并主动戴口罩、亮码、配合测温等。
4. 请各市分会场指定专人作为视频会议技术联系人,并于1月18日中午前将会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视联网设备终端号等反馈至省科技厅,1月18日下午—19日全天将进行测试。省科技厅技术保障联系人:陈骁、吕跃华,电话:15168216961、13868020315。
附件:1. 部分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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