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推进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科技体检工作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果在我市加快落地,引导支持企业开展“四个一”活动(“引进一个专家团队、建立一个研发机构、选投一个战新产业、开发一组新产品”),现启动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国家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以来企业新引进专家团队(以签署合作协议时间为准)。
2.2023年以来企业新组建研发机构(包括企业自建或者合作共建研发机构,自建的研发机构需达到《包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3.2023年以来企业选投战新产业成果转化项目。
4.2023年以来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需要符合《包头市创新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4月1日前注册),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并具备实施项目的科研条件(人员、设备、技术等),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1:1,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申报时企业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新引进专家团队、合作共建研发机构需要提供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企业选投战新产业成果转化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协议等)。
4.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采取网上受理,未经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
登录包头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bt.kjcxgl.cn/#/)在线填报,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管理账号。已经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2.申报人账号生成
申报人账号由申报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人账号后,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管理账号。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
(2)申报材料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通过线下盖章、签字,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项目申报单位务于5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过期不再受理。
(二)初审推荐
1.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包头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推荐至市科技局。
2.归口管理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清单、《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以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文件、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发送到邮箱:btkjjjhc@163.com。
市属企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送时间、材料要求同上。
三、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咨询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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