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办公室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河南省文物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中华老字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5月4日,请予监督。
监督电话:
驻局纪检组:2927880
流通业发展科:292723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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