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审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如对审议情况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碧霞;联系电话:88212034
邮 箱:gzjjtk@szgm.gov.cn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