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ltfzs.mofcom.gov.cn/article/smzx/202304/20230403403865.shtml)要求,现启动本市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工作。请本市符合《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制度(试行)》(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将《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形式报送至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我局将会同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商务部推荐。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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