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6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85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2024年度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实施。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策申报组织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2024年度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资金项目分类条件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EDA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IP补助资金(详见附件2);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MPW流片补助资金(详见附件3);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流片补助资金(详见附件4);
5.自主设计芯片奖补资金(详见附件5);
6.自主关键设备和材料奖补资金(详见附件6);
7.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奖补资金(详见附件7);
8.集成电路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详见附件8)
(二)有关说明
1.本申报指南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在青岛市注册,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和设备、材料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申报指南所指高端芯片是指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芯片;特色工艺芯片是指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模拟、数模混合、高压、射频、功率、光电集成、图像传感、微机电系统、绝缘体上硅工艺芯片。采用化合物半导体制造的特色工艺芯片线宽可小于0.5微米(含)。
3.本申报指南所指关联企业是指2022年1月1日后,交易或服务主体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含母、子公司持股),并且单方持股比例或双方互相持股累计比例超过10%以上的,均判定为关联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各项资金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8)
(二)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9)
以上材料请申报单位添加封面(申报资金类别、单位名称、日期)和目录后,按每项资金的申报要求排序并双面打印装订成册(A4纸、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审核、审计时须提供原件)。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
相关材料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再进行打印装订,具体事宜将电话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入口(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于5月19日(星期五)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和查重审核,并查证申报主体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以及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初审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于5月31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表(附件11),报送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9层,联系电话:85886628),电子版同步报送。
(三)完整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审核,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和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相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85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青工信字〔2021〕27号)等文件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8591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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