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2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8〕98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宜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浙江省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一年。现将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浙江省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1年2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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