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推动我市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及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重点征集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计算等工具软件,关键工业控制软件,高附加值的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二)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
重点征集采用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须在南京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无被执行案件失信记录、无财产或账户查封冻结情况、无因使用本单位软件产品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要求
1.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钢铁、船舶、电力、交通、核工业、汽车、电子信息、移动终端、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产品,建议择优申报不同类别的软件产品。
2.申报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在行业中部署应用,在重点领域有工业企业典型应用案例。
3.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合同、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测试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三)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为我市工业领域重点行业用户单位,通过部署应用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取得明显成效,可显著提高企业研发、制造、生产管理水平或工业装备性能。
2.申报单位部署应用的工业软件产品为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已通过第三方软件产品检测。应用的工业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仅限于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征集范围。
3.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营业执照、采购合同、用户报告或验收报告、专审报告,以及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测试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三、征集程序
(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做好工业软件优秀产品、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的审核把关、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1),申报企业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申报书》(附件2)、《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扫描件报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林卿
联系电话:025-68788858
电子邮箱:54286586@qq.com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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