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省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一)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认定。根据省工信厅、省水利厅202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目录(工业),普宁市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见附件2)为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请普宁、惠来工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落实以上2家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将按照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请普宁、惠来工信部门及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是否通过节水型企业认定,为省、市河长制考核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内容,未完成认定工作将在考核中被扣分。
(二)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认定。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宣贯工作,积极围绕辖区内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推动相关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三)资料报送时间。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的相关申报材料(附件3,盖章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7月1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后续市工信局、水利局将一同组织专家开展评价认定工作。
二、开展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
为做好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工作,现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工作,提供初审意见,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4)及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光盘版各4套)报送市工信局、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杰,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邮箱:jyjxgyk@126.com;市水利局联系人:刘智锋,电话:8225914,邮箱:jy82259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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