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众多主机产品和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关乎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202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其中明确提出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同步废止。
现将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转发你们,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铸造产能管理的通知》(冀工信装〔2020〕306号)同步废止,我省不再办理铸造产能置换等事宜。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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