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为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专项类型
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为“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大类型,请各申报单位详细对照各专项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和时间节点要求
1、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各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8:00至6月5日16:00;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00至6月30日16:00。为方便推荐,请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截止前提前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联系人:刘杨曦,联系电话:202196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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