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川经信规〔2023〕2号)要求,为加大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我厅拟征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及工作模式进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2020年以来在我省实施并竣工的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重点聚焦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化工园区等重点产业园区。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诊断工作过程中的典型改造案例。
二、征集条件
(一)案例项目已完工并稳定运行,相关技术、工艺、装备知识产权明晰,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相关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案例无科技成果和专利权属争议,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三、案例内容与要求
案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技改项目名称、所用技术装备、经费投入、技改前后效益对比、经验总结、分析启示等,重点诠释“为什么要技术改造、如何开展技术改造、改造后取得的效果”。案例篇幅限2000字,需包含必要的图表等;同时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可公开发布。
四、推广运用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政府网站、行业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推广。择优将案例和相关技术、工艺、设备推荐纳入有关部门目录。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与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等进行对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通知并组织企业做好案例编制工作,并将相关案例收集汇总后于2023年5月5日12:00前将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邮箱1517669935@qq.com。第三方服务机构材料可直接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胡启飞
联系电话:028-86263273
附件: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案例报告提纲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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