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监〔2021〕1号
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现建立省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对外正式行文,不刻制印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浙江省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2.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1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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