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内容”深度融合,引导和规范8K超高清及高新视频内容生产,提升作品质量,不断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和高质量视听体验需求,根据北京市8K超高清视听作品专项扶持项目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 总则
北京市8K超高清视听作品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旨在鼓励优秀8K超高清作品生产,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引导和规范8K超高清及高新视频内容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不断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和高质量视听体验需求。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取、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与使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扶持方向
扶持类别分为纪录类作品、活动类作品、单集短片作品、长系列作品、其他类作品,同时,为鼓励8K超高清创新应用,将对VR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作品制作及应用进行扶持。专项资金鼓励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北京历史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以及群众性体育赛事、娱乐活动等内容开展制作,支持8K超高清在文旅、文博、演艺等领域的创新内容生产。
三、申报主体资质
(一)在京注册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在京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企业等。
(二)如有两个以上主体联合申报作品,须以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的第一出品方作为申报主体,且拥有该作品的评奖申报权、荣誉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须为已经制作完成的8K超高清作品或VR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作品。8K超高清作品的制作参数应符合GY/T 307-2017《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和GY/T 315-2018《高动态范围电视节目制作和交换图像参数值》的相关规定,技术评测要求见《8K超高清视频作品技术指标评测方案(2023版)》(详见附件2)。VR视频作品的制作参数应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5G高新视频—VR 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中表1规定。沉浸式视频作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5G高新视频—沉浸式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中2.2的相关规定。其他形式高新视频应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5G高新视频系列技术白皮书规定。
(二)申报单位须填报《2023年北京市8K超高清视听作品专项扶持申报书》(详见附件1),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并提交证明文件。
(三)已获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作品,原则上不予重复扶持。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机构只提供营业执照),或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明等。为精简办事流程,以上证照如果可以在相关系统查证可不提供;
(二)单位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
(三)作品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四)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书应以数据、事实为主要依据,满足作品申报要求;VR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作品须提供作品推广应用情况说明;
(五)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涉及多个申报主体,须同时签字盖章);
(六)申报书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七)申报作品应采用电子介质存储,可为移动硬盘、磁盘阵列等,如申报作品获得扶持,电子存储介质及作品文件不再退回,由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归档;
(八)申报作品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3)。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后加盖骑缝章,提交给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申报材料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由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发生矛盾时,以正本为准,同时还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
010-64081994
(综合内容)
010-86093718
(技术内容)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南门(邮寄文件后须电话告知:于老师,13436536366)。
邮箱:xiejing@abp2003.cn
七、工作流程
第一步:作品受理
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受理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初审过程中,如申报类别填报不合理,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第二步:技术评测
管理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作品进行技术评测,包括基本参数评测和技术质量评测两项内容,评测合格作品依据分值高低进行分档。
VR视频作品按照《5G高新视频—VR 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中表1规定的参数进行评测。
沉浸式视频作品按照《5G高新视频—沉浸式视频技术白皮书(2020)》中2.2规定参数进行评测。
第三步:合规审查
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合规审查,通过审查的作品进入下一环节。
第四步:综合评审
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在综合前两轮评测/审查意见基础上,遴选确定拟扶持作品,拟定扶持分档及扶持金额。
第五步:公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审议专家评审意见并对拟扶持作品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广播电视局提出书面意见,市广播电视局在接到意见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第六步:签约实施
公示期满后,市广播电视局与申报单位签订扶持协议并全额拨付扶持资金。
获得扶持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用于8K视听制作相关业务,并配合完成绩效考评工作。
八、宣传与推广
(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活动平台对重点项目进行推介和展映。
(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支持获得扶持的8K超高清作品在8K超高清播出平台(例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8K频道、北京广播电视台8K试验频道、歌华有线和IPTV 8K节目专区等播出平台,以及室内室外公共文化场所)播出,播出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8K超高清视听作品专项扶持”字样,获得扶持作品可以开展其他形式商业合作。
九、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有权对该作品重新审核,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扶持款项、撤销对该作品的扶持以及暂停申报主体三年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一)申报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公示期满后,拒绝签署扶持协议;
(三)拒绝履行扶持协议规定义务;
(四)严重违反资金使用原则;
(五)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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