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石发改创新〔2021〕697号)要求,为加大我市中小企业扶持培育力度,加快形成一批综合效益突出、增长速度快、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标杆企业,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2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中小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石家庄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三)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和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四)企业2022年度人均营收不低于50万元且满足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指标要求。
(五)企业满足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要求且具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等其中任一项要求。
(六)企业近2年未发生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及受到处罚,无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对照《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发改创新〔2021〕697号)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今年我市试行网上申报,企业首先在网上填报相应申报材料(网址链接为http://dldeclare.shuangchuangweek.com/company/entrance),由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
(二)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盖章推荐上报,审核驳回的不能上报。县(市、区)审核人员及时登录管理端网络地址http://dldeclare.shuangchuangweek.com/Home/Login,在审核框内填好审核意见和推荐意见,同步填好审核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材料。网报成功后,县(市、区)发改部门将推荐请示,附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套,包括相关县区发改盖章的附件2推荐意见)一起报送市发改委,截止时间为4月28日,逾期未报的不再接收,网报系统将按时关闭。
四、奖励政策
对于首次评选为一年爆发式增长、三年复合式增长、五年连续增长的瞪羚企业,分类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一年爆发式增长要满足,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300万元以上,并且在认定的三个年度区间内,营业收入(或利润)同比增长100%以上;企业三年复合式增长要满足,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或利润500万元以上,并且在认定的三个年度区间内,营业收入(或利润)连续2年同比增长30%以上,或营业收入(或利润)3年复合增长20%以上;企业五年连续增长要满足,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利润1000万元以上,并且连续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或利润)同比增长在10%以上。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指定专项负责人,加紧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筛选推荐一批效益好、增长快、诚信度高、带动作用强的优秀中小企业。专项负责人要尽快熟悉网报系统业务流程,指导企业做好网络填报,按照程序归集申报企业材料,及时将推荐请示和附件材料上报市发改委。
技术支持电话:13803365795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发改委236房间
附件:
1.XXX企业石家庄市瞪羚企业申报表
2.XXX县(市、区)瞪羚企业推荐意见
3.XXX县(市、区)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
4.企业申报材料(供参考)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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