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5月29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省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请申报港澳台项目的单位于2023年6月23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联系人:俞璇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杜文霞
联系电话:0591-8788233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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