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行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三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广播电视人工智能应用白皮书编制组、北京广研广播电视高科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时间:2023年4月至9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大赛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选题策划、生产制作、媒资管理、分发传输、运营服务、智能终端、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环节人工智能应用热点场景,从技术先进性、业务创新性、应用安全性、运行稳定性、用户体验度等角度开展评比,共设置5个赛道。具体如下:
(一)虚拟数字人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功能多样性、应用安全性、运行稳定性;效果层面重点考察虚拟数字人形象写实度,唇形语音匹配、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方面逼真度及流畅度,语音合成的准确度及拟人度,音视频匹配度等。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表1序号1虚拟数字人技术应用赛道的分类说明和参赛作品提交形式及参数要求。
(二)视频修复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片源适应性、成本与效率等;效果层面重点考察修复后视频在原始缺陷弱化、原始细节保留、噪声去除、色彩还原、流畅度以及观看舒适度等方面的主观质量效果评价。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表1序号2视频修复技术应用赛道的分类说明和参赛作品提交形式及参数要求。
(三)人脸合成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稳定性;效果层面重点考察合成人物形象的表情、面部、姿态的逼真度和流畅性等。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表1序号3人脸合成技术应用赛道的分类说明和参赛作品提交形式及参数要求。
(四)场景生成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稳定性;效果层面重点考察生成场景与口播文稿的匹配度,生成内容的逼真度和流畅性,以及生成内容与主播之间的融合性、一致性等。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表1序号4场景生成技术应用赛道的分类说明和参赛作品提交形式及参数要求。
(五)智能推荐技术应用
重点考察智能推荐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方面的应用,包括:智能推荐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推荐结果的导向性、准确性;个人数据保护机制、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以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表1序号5智能推荐技术应用赛道的分类说明和参赛作品提交形式及参数要求。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三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表2)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不超过3分钟的技术系统介绍短片;以上材料于5月18日前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6月8日前将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技术系统介绍短片,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监管大楼635,杨阳,010-8609406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AIAC@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技术系统介绍短片。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预赛评分细则打分,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进入决赛的项目,需根据大赛各赛道要求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提交参赛样片、测试数据,并按照大赛统一安排进行方案阐述、功能演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根据决赛评分细则,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确定比例,遴选出创新项目、入围项目并公示。在广电总局相关的展会上,发布大赛比赛结果,并举办展示及相关专题论坛活动。
五、其它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3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所属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3年4月8日
科技司联系人:杨琪010-86095565
大赛技术支持:薛子育18810482186
郑蕤荻1825846066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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