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2〕435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已完成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程序,对“智慧电网数字协同技术”等48家联合实验室予以认定(名单见附件1),对“建筑数字孪生”等47家联合实验室纳入培育名单(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建立人财物相对独立和开放合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将我省更多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联合实验室建设期为三年,实行优奖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我省实验室体系优化重组的总体考虑,对依托同一单位组建的方向领域存在交叉的3家原有省重点实验室与新建联合实验室予以优化整合。
(二)纳入培育名单的47家联合实验室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夯实共建基础、完善条件保障,争取在下一轮布局建设中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纳入培育名单的联合实验室加强指导、重点培育。
(三)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使用实验室主任账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目标导向、绩效导向原则认真编制联合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3),并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任务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加盖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地处:李奉誉 罗宇涵,电话:0551-62663189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电话:0551-62654951
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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