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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1:24:54 发布部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2〕4号)中关于“二、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份以来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项目,优先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热带高效农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海洋经济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规模化应用的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进入事项申报,选择区划-海口市,找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入后选择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进行项目申报。填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26日。

  (二)材料受理审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网上预审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一次补齐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交市科工信局一份,申报单位自留三份)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1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7:30。

  三、材料装订要求

  (一)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未签字或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3年海口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请表、附件材料等。

  (三)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咨询: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0898-68724664、0898-68626623。

附件下载
附件1:海口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
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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