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单位: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96号)和《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步骤
1.报表填报。各填报单位在科普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统计报表,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共6大类124个指标。
2.报送科普抗疫工作总结。各地科技管理部门须提交一份2020年科普抗疫工作总结(800-1000字)。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2020年本地区在抗疫过程中科普工作的总体表现;二是重点特色案例介绍(可以附照片或图片)。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6月,工作布置与数据在线填报;
2021年6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科普抗疫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科普抗疫工作总结可通过浙政钉发送给联系人或发送至邮箱(jiangyc@zjinfo.gov.cn)提交,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有问题,可加入浙江省科普统计QQ群交流:1429167。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王博颖 0571-87054083
蒋一琛 0571-87051058
省外专局 钟 逸 0571-87051077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pdf
附件: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附件2.doc
附件:3.科普统计工作培训教材附件3.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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