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咨询及各级财政专项扶持项目的评估、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促进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服务企业效能,现拟对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推荐。商请贵单位推荐相关领域专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选聘范围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有关工程咨询等中介机构的专家;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有关企业管理和技术专家;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所评项目业务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二、拟推荐专家基本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工艺、国内外发展动态等。
(三)长期从事所评业务知识及技术相关工作,熟悉我市相关行业及企业发展情况,了解行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较高水平。
(四)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五)原则上要求在职,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三、专家服务内容
(一)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评估、评审等工作;
(二)提供相关技术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咨询服务;
(三)提供产业政策界定、产业转型升级咨询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和论证;其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咨询、服务和论证。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以个人身份受邀参加项目评审活动;
(二)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义务:
(一)评审工作应贯彻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统一,不在工作中带有部门、地方、个人倾向或偏见;
(二)专家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或具体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专家有权对项目有关内容提出质疑或合理化建议,但经专家组及主办方统一认识后,评审中以此为标准;
(四)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擅自向外透露与项目评审工作有关的情况,在评审过程中,不得与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私自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评审工作;
(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有任何影响客观公正评审工作的行为。
(六)专家评审工作按照市经信局《涉企行政事项管理办法》要求,接受市经信局机关纪委监督。
五、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4月23日前将《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发至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推荐名额不限。市经信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专业特长择优确定入库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正式予以聘任,并公开发布专家库专家名单,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更新维护。
联系人:杨东丽。联系电话:8355681。电子邮箱:675485027@qq.com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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