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商务局、营口市财政局《2022年营口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商联发〔2022〕14号)、《关于调整2022年营口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商联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委派中介机构审核后,确定67个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拟给予支持,现将具体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4月17日—4月23日。
本公示发布后,对以上项目如有异议,请在4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营口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2998452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
邮 编 : 115000
营口市财政局流通科2833359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邮 编: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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