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镇江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镇政科〔2023〕55号)规定,镇江市医学会进行了医学科技奖的设立工作,现予公布。
1. 奖励名称:镇江市医学会医学科技奖;
2. 奖励设置及范围:镇江市医学会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类(包含一、二、三等奖)及青年科技奖奖励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获得重要发现、重要医学技术发明,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青年科技奖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得超过 45 周岁;
3. 奖励章程:《镇江市医学会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镇江市医学会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 资金来源:社会捐赠、资助及镇江市医学会自有资金等;
5. 设奖时间:2023年5月;
6. 设奖者:镇江市医学会;
7. 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镇江市医学会,金跃明;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晓红,0511-88912829。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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