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签订的《对口援疆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解决制约产业、社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聚焦我市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科技援疆“优势,促进新技术、新资源、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现在发布2023年度渝乌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一、申报原则
渝乌项目坚持必要原则和合同原则。必要原则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难题,需要依靠合作方给予支持。合同原则即双方需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满2年以上(注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须与区外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是企业性质的,需提供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性质的,引进的技术成果要明确推广应用的具体单位,同时鼓励对基层医疗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建设,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单位按照1:1进行配套。
(四)申报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事业单位性质的,为确保成果能够转移转化并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须联合新疆本地相关企业进行申报,联合申报的乌鲁木齐企业须提供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具有自筹经费,原则上至少具备申请资金1:2进行配套的能力。
(五)与重庆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发或引进的科技成果在乌鲁木齐市推广、转化。
(六)引进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与所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并无偿提供给项目申报单位使用。
(七)不受理成果只体现为论文、论著、软科学研究报告的项目以及处于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阶段的项目;申报材料中须明确说明项目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基础条件、内容、地点、规模等,产出应明确量化。
(八)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项。
(九)申报起止日期: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结束。
(十)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企业与重庆合作项目,请选择跨区域协同创新项目类别。其他区(县)企业按照渝乌合作项目类别选择。
三、支持方向及领域
(一)重点产业领域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环保建筑材料、电力设备制造、绿色食品制造、大数据十大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加快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社会发展领域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大特色专科医学建设,鼓励各专科积极开展地方多发病临床研究,逐步把我市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成为高水平医疗技术创新与引进辐射基地、高水平科研支撑与保障基地。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力度,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科技,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关键区域主要生态问题演变规律、生态退化机理、生态稳定维持等研究,开展荒漠绿洲防风固沙、衰退防护林抚育更新、污染场地生态修复、碳减排等技术研发。支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领域科技创新,鼓励食品安全技术攻关和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加大对教育工作的科技创新赋能。提家政养老托育社会服务智能化水平。支撑城市安全发展,指导支持社会安全防控、应急安全处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构建智慧安全城市。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urumqi.gov.cn/info/iIndex.jsp?cat_id=15782)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可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在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纸质材料。
(三)我局将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推荐至重庆市科技局。
五、纸质材料报送
(一)《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与重庆市有关单位合作的相关附件材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相关证明)。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冯峥宇、来丽拉282415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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