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命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是指由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领衔,以我市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为依托,集聚外籍院士及团队的科技创新平台。申请建设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
(二)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拥有与合作外籍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3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单位能为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能为外籍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独立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科研、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
(四)领衔人应为外国国籍且入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与建站单位有具体合作协议,能为建站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合作时间不少于两年,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请于2023年4月24日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命名”--下载模板文件(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填报后上传并提交《2023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申报书提交两个版本,一份为WORD版,一份为盖章签字的PDF版扫描件,附件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上传,请做好其中材料文件的命名工作,以方便审核。)
2、纸质材料递交:
请于2023年4月25日17:00前,将纸质合订本(胶装)一式二份,交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三、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新命名的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予以挂牌“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
(二)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符合条件的每次可办理不超过三年的在苏工作许可。
四、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17
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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