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京财经一〔2016〕521号)《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的通知》(京财经一〔2016〕522号)《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一〔2017〕25号)《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拟拨付的2023年北京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资金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电 话:55578406
传 真:55578301
邮 箱:liuxia1@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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