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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清远市第一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7:02:58 发布部门: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底上报,形成2023年清远市第一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
2023年清远市第一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docx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春燕,电话:0763-3379675;市生态环境局 郭金弟,电话:0763-3866692)

  附件:

  2023年清远市第一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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