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石科平函〔2023〕1号)和《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组评审、专家评议、独立打分排序”的方式,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4月15日—4月21日。
经对本批未予支持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意见整理后,汇总以下共性问题:
1.研究院的名称、定位与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不相称;
2.依托单位在所属产业领域内优势不明显,研发实力较弱,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3.共建单位对所属产业的上下游带动作用不明显。
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 邮编:050031
收 件 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平台与京津冀协同科
联系电话:85069136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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