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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6:08:38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梯次实验室体系,夯实科技自立自强基础,推动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科〔2022〕117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门市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放申报江门市重点实验室,具体申报对象、条件、材料以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的方式。

  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先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tpro.jiangmen.cn/)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含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县(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的直接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函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7:00。

  (二)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可由内设的二级机构或科研单位作为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已建有市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安全生产、环保、科研等领域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存在逾期未验收市级平台类项目的单位需将验收材料提交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申报。

  (四)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各县(市、区)推荐数不超过5项,市有关单位推荐数不超过3项。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未经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康,8228275,kjjkjptglk@jiangmen.gov.cn。

  技术咨询:甘锋,8221223。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2年度江门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 建设方案.doc
附件下载
附件3 推荐函模板.docx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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