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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5:34:05 发布部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收藏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承担2020年度海口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度海口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

  二、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分两批进行验收。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6月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6月底前组织验收。

  第二批:计划10月份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说明与要求

  (一)已提前完成的项目可参与6月份验收,其余项目10月份验收,因不可控因素需延期的项目请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二)项目验收将以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支出(含自筹)的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字迹清晰)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证明公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内容进行自查,认真填报《海口市级项目验收申请表》等材料(详见附件2);所有项目应提交项目经费支出(含自筹)的主要票据或凭证,财政支持经费30万元以上的,验收材料中必须提交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30万元以内(含30万)的,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决算报告。

  (四)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将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0年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公司名称”或“2021年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公司名称”。

  (六)项目负责人请填写《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产出统计表》(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版发邮箱:cxfzc2017@163.com。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系统填报

  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home)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操作步骤详见《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详见附件6)。验收材料及相关附件应签字、加盖公章。

  (二)纸质材料报送

  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5份纸质版验收报告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3室。

  (三)时间节点

  系统提交验收材料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5日

  材料审核与修改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

  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3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总结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二)依据《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2号)有关规定:

  1.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拨付剩余资金;

  2.项目未完成任务目标但已结题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市科技主管部门不拨付剩余经费,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结余经费及不合理开支按规定退回财政;

  3.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经费不再拨付,市科技主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结余经费及不合理开支按规定退回财政。

  五、联系方式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联系电话:0898-68724667

附件下载
1.科技项目验收名单.xls
附件下载
2.科技项目验收须知及验收参考格式.zip
附件下载
3.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产出统计表.xlsx
附件下载
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6.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pdf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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