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精神,助力我市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现就落实企业租金减免缓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2023年承租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政策。
二、政策范围。
孵化机构包括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个体工商户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三、落实要求。
(一)及时掌握进展。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要积极向辖区内孵化载体和在孵企业宣传推送政策措施,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并在租金减免、缓缴工作完成前,定期向市科技局反馈落实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机随意扩大租金减免、缓缴工作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区科 0717-6756305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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