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0号)、《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0〕2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函〔2018〕16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9日。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联系电话:0311-85891978(重点实验室)、0311-86251011(技术创新中心)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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