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备案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14:26 发布部门:光明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有关单位:

  现开展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备案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1年通过认定的新迁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三)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四)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备案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备案材料

  (一)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其中,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4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备案时间及联系方式

  备案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0473;

  QQ群:1047780452。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