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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7:21:21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技引领”工程,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我市拟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我市科技企业和县镇村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帮助科技企业、园区、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破解1000个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围绕江门市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已入库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解决技术难题为目标,以柔性引进的形式到江门市的科技企业、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合作项目,加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产学研合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是已入库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为在江门市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2.派驻单位与科技特派员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派驻单位、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派出单位已签订三方派驻服务协议,且派驻单位与科技特派员不存在直接持股、三级以内股权穿透、任职董事、监事等关联关系;派驻单位与特派员派出单位不存在直接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三级以内股权穿透等关联关系。

  3.科研合作项目应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有量化的任务指标。科技特派员应围绕派驻单位的技术需求,研究确定技术路线,形成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期内至少帮助派驻单位解决 3 个以上技术问题。已获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5.同等条件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域的科技特派团(3名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开展科研合作项目。

  6.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前3名成员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承担的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在研市级科技项目达两项的,均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3.项目经费总预算和已投入经费情况。

  4.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协议。

  四、支持方式与强度

  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立项,事前无偿方式安排扶持资金。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6项,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43项。扶持资金拨付至派驻单位(江门市内企事业单位),派驻单位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5:1,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如实际安排财政科技经费少于项目申报财政科技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承诺自筹补足差额经费。立项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市科技计划合同书,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验收。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tpro.jiangmen.cn/)申请注册单位账号后,在系统开通个人账号,申报人凭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在“科技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类项目”填报“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和科研合作项目”。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市科技局依次通过网上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齐全性及真实性审核、科研诚信资格审查。

  3.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有水印的正式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双面打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和江门市外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到市科技局。

  4.申报系统将于4月20日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7:00时(单位科研管理员需在5月26日17:00时前审核本单位人员申报的项目)。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00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00时。

附件下载
附件1-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doc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陈嘉奇,电话:0750-8228509;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甘锋,电话:0750-8221223;纸质材料报送:江门市港口路68号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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