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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0:17:44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我委2023年将按照“专项—项目”的管理层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再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重点、面上项目。每个专项通过“自下而上”调研征集和“自上而下”主动凝练等方式形成若干个课题,相关课题经公开竞争、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

  从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5月4日提交的课题,作为2023年第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编制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

  其他批次专项将在近期陆续开展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见附件)

附件下载
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docx

  二、征集条件

  属于上述专项,并符合其重点支持方向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征集。但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不定格式,但各建议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开放征集前,各单位可参照《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征集表》(见附件)先行准备。

  (二)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三)每家单位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2021或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

  (四)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我委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它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新药与疫苗、健康诊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生物育种6个专项课题应当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其他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征集表.docx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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