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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7:38:00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浙科发外〔2021〕35号

各市科技局、经信局,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园区)管委会: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1年11月17日-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经省政府批准,本届高交会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经信厅,联合组成浙江展团参加。为保证参展参会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展品征集

本届高交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我省将积极围绕“十四五”规划重点产业布局,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组织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高端制造及新材料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创新产品,以及疫情防控科技成果和疫情催生的新科技和新业态(如在线教育、网络办公、远程医疗等),择优组织25个左右项目集中展示。展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下展区以统一布展、整体特装的形式,参展项目以图片、文字和实物为主,重点突出实物展示和演示。所有参展项目还将通过高交会线上平台同步展示。

请各市科技部门牵头,会同经信等部门推荐本地参展项目(每市不少于3个参展项目),于9月10日前将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电子邮箱:815874599@qq.com。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遴选,选择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企业和项目参展。

二、关于参会交流

请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参观展会,参加论坛及大会举办的各项科技对接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技项目、企业、人才团队等招引工作。请各市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将参会嘉宾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电子邮箱:815874599@qq.com。

同时,省经信厅将组织30名左右制造业企业高管,进行产品设计与创新为主题的现场交流活动,省经信厅参会企业代表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815874599@qq.com。

三、有关说明

(一)请各单位及时关注高交会最新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进展(网址:https://www.chtf.com/);

(二)省科技厅将承担场地租赁、特装以及展台搭建等费用,并为每家参展单位保障一个人的住宿(标间)及晚餐,如需单间要补差价。

联系人:省科技厅 许潘萍,0571-87982213

王  力,0571-87054863

省经信厅 朱伟华,0571-87052859

附件:1.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第二十三届深圳高交会嘉宾证统计表.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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