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1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经县区推荐、项目初审、专家集中评审、函询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审议、公示、分管市领导专项资金审核会、市政府审定等环节,定于奖励广东省古瑞瓦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计资金1500万元。根据市与县(区)收入分成机制,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共计安排480万元,博罗、惠东县共安排300万元,惠阳、大亚湾、仲恺区共安排720万元。现将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尽快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有关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企业要对财政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同时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获奖励企业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梁宇,电话:280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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