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3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符合办法基本要求、企业自评总分达到标准总分70%以上、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工业企业(企业自评表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办法要求,结合产业基础、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评等情况,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市绿色工厂(推荐任务见附件),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市经信局节能科。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周世荣,联系电话:3837819、13955366264,电子邮箱:ziyuanke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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