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109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免申即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安徽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方案》《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明确的相关支持事项(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对照相关支持事项基本条件和绩效目标,按照附件2格式梳理项目清单,于4月28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ahfgwcyxtc@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畅〔序号(一)、(二)、(三)、(四)、(五)、(六)〕,0551—62602635;
孙文军〔序号(七)、(八)〕,0551—62601454;
刘福坤〔序号(九)、(十)、(十一)、(十二)〕,0551—62602734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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