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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海口市2023年度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8:40:24 发布部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收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海口市2023年度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以及科技特派员派遣计划专项等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采取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方式。其流程为:

  (一)项目筛选。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区科工信局提出项目申请,区科工信局根据申请进行项目考察,筛选预申报项目。

  (二)网上申报和受理。由区科工信局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登录“椰城创新云”平台(网上地址:http://kc.kgxj.haikou.gov.cn/)下载相关表格,完善并通过“椰城创新云”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需统一形成一个PDF文件,不得拆分或使用压缩包等形式);市科工信局工作人员在网上预审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一次补齐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纸质材料。项目受理后需打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市科工信局1份,申报单位自留3份),由各区科工信局统一收集报送市科工信局;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即项目实施单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公司、科研机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等。

  (二)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

  (1)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租赁合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证书、经营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及技术合同等文件资料复印件;

  (6)有关土地、环保等批件复印件。

  2.材料装订要求

  (1)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2年海口市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等。

  (3)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提交的纸质材料须盖齐缝章。

  (三)申报时间

  4月30日前,各区科工信局完成对所有预申报项目的筛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项目汇总表)报市科工信局;网上预审和受理从5月4日开始,5月19日结束;纸质材料由各区科工信局于5月25日前统一送海口市科工信局4011办公室。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区推荐项目不限数量,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合同(任务)书确定的条款规定,做好项目进展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方案,按项目进度要求梳理项目经费使用、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3.区科工信局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在申报项目选题时,尽可能结合当地特色产业,真正实现 “一村一品”;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合同(任务)书落实任务指标;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下载
1.申报指南.doc
附件下载
2.海口市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3.海口市农村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doc
附件下载
4.2023年海口市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 .doc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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