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构建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毕涛,0571-87054025
邮箱:linqiong @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构建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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