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1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认真学习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对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严格审核。各地住建部门要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择强推荐,审核通过后在企业提交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按时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请于4月25日下班前,将推荐企业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评价数据表》及本地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盛中国、李昂;联系电话:65230932、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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