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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7:39:03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科技强省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属省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碳达峰碳中和、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 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2. 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2023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http://xmsb.jsrcgz.gov.cn ) 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须带水印、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

  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5月26日(周五)17:00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待苏州市审核通过后再导出(导出的申报书应有水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型纸张,单面打印,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在5月30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补充说明、真实性承诺书,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等具体信息请参见附件1-7。请在5月30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书(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五、注意事项

  1.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 原则上不接受硕士和超龄人员的申报材料。

  3. 系统填报提交后,请经常登录系统查看状态,如果系统显示通过市区审核,说明网上申报已成功,请导出申报书,打印、签名、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热 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电子邮箱:jmx@sipac.gov.cn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下载
附件1:申报条件.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申报补充说明.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6:合作协议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7: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信息表.xlsx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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