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健全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惩戒机制,省科技厅对《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毕涛,0571-87054025
邮箱:linqiong @zjinfo.gov.cn
附件:修订意见表.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5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1年10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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