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坚实基础,助力“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副中心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首善标准、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是紧扣“五子”联动,服务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重点,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主动站位,高质量完成“两区”建设、国际中心消费城市建设工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和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除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机制障碍,以更大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统筹推动更多助企利民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跃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恢复壮大各类市场主体
1.企业开办更加简便。一是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二是扩大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港澳台居民持居住证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三是推进经营范围“菜单式点选”服务,指导企业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四是推进企业名称登记自主申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加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指导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使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字样的企业加强审核规范。五是持续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统筹辖区各乡镇、各街道、园区等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加大可供企业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加强企业登记注册与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做好管理服务。
2.推动“准入即准营”。一是完善和推广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北京自贸试验区内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于申请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味精)、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五个低风险类别食品生产许可,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并减一步减少企业申请材料数量。在自贸区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市场主体确认制适用范围。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完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积极配合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3.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落地落细,建立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等制度,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地方性立法工作。按季度形成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分析报告。
(二)优化良法善治的法制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4.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工作要求,扩展更新“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清单4.0版”,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5.着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一是全面推广“一码检查”。检查人员扫描“企业码”获取检查任务、填报结果、全程留痕,规范检查行为。二是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办公室将按照市联席会的统一安排,组织各部门认真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
6.持续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户次占比,非必要不采取单部门双随机抽查。
7.提升市场精准有效监管。一是推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风险+信用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二是大力推行智慧监管。率先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在餐饮环节、特种设备等方面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依托市局北京市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探索推进对涉网主体非现场监管模式,维护良好电子商务环境。
8.打造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打造通州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从企业需求和鼓励创新出发,以构建安全、公平的营商环境为重点,尽快形成一套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有声有势地打造出商业秘密保护的通州品牌,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9.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力度。一是高标准建设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州分中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在专业孵化器和重点园区内新建1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并围绕重点产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二是强化商标注册管理,提高商标侵权类案件办理效率,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70日以内。三是积极争取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等国际化专业机构、服务平台在副中心设立。
(三)优化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环境,惠及企业群众办好事
10.进一步整合许可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2.0版优势,进一步推进更多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仅销售预包装备案、小餐饮店许可、小食杂店备案、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9个事项“全程网办、一网办理”。
11.构建规范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全面实行“登记注册核准人”制度,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修订后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与执行,提升登记注册规范性。
(四)主动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12.加强跨区域商事制度协同改革。推进通州区与北三县市场主体登记同事同标改革,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服务,探索建立健全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机制,推动实现京津冀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等业务“跨省通办”。
13.加强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推动京津冀行政执法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开展京津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执法处理,加大侵权行为联合惩治力度。
(五)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14.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一是高标准完成“两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相关任务,结合RCEP相关规则内容,为城市副中心“走出去”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咨询等维权援助服务。二是积极协助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首都标准化战略资金补助。
15.持续优化副中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消费环境优化提升相关任务,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围绕食品药品等领域加强质量安全体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惩治力度,规范消费市场经营秩序。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商环境6.0改革作为市、区政府“一把手”工程,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着力解决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二)完善队伍建设。完善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推进,保持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不断取得更大成绩。
(三)加强宣传培训。坚持政策宣传、完善和培训相结合,积极营造重商、亲商良好氛围,为企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创造便利,切实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知度。全面梳理整合相关领域改革政策,形成综合性强且通俗易懂的政策文件并广泛宣传;切实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测评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四)狠抓政策落地。扎实开展打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专项行动,建立政策评估制度、督查制度,牵头部门对已出台政策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检验改革实际成效,固化已有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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